2)第一百五十三章 穿衣自由_一刀黄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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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膏子就酒,总之那群自幼养尊处优的富家公子,死法各有不同。

  只余下我太姥姥一个,当年我太姥姥只有15岁,盘亮条顺。虽然是地主家的余孽,可模样长得实在标志,大抵不过是个柔柔弱弱的小姑娘。

  那群老百姓大发善心。放了我太姥姥一马,把他胡乱匹配给一个穷的叮当乱响的老光棍儿。

  也就是我太老爷!

  我太老爷几辈都是穷人!穷的连树根都吃不上。

  可是在那个颠覆的年代,谁受穷谁光荣。就这样。我太姥爷因为穷,反而突然光荣了起来。

  当时整个镇乡都在宣传。已经46岁还是光棍儿的太姥爷,终于被媒婆踏破了门槛。

  可惜,我太姥爷政治觉悟不高。有那么多家庭成分好的大姑娘,他偏偏都瞧不中。

  只相中了我太姥姥这个地主崽子,见了一眼。便被我太姥姥勾了魂。

  据说想当年,我太姥爷这一决定,也是把他母亲气的直跳脚。

  可是我太老爷义正言辞。

  “这辈子便没打算能娶媳妇。如今能娶了,我得挑个最俊的!俺就稀罕元君那身段,比舞台上的大花旦还窈窕!”

  太姥爷口中的元君,便是我太姥姥的闺名。太姥姥大名叫典元君,在哪个大多数女人都只有姓氏,没有名字的年代。我太姥姥的名字,可是让清末的状元郎给取的,比男人的名字都有气势。

  不过,后来建国之后,为了顺应潮流。太姥姥便把自己的名字给改成了典援军。

  现在我们家存留的老式良民证上,我太姥姥的名字还是典援军。

  太姥姥知书识礼,一辈子生了两儿两女,都让她教育的十分守礼。

  我的姥姥也是如此,他长着一双小脚,据说当年为了裹这双小脚可是废足了力气。

  我小时候亲眼见过姥姥的小脚,被常常的白色裹脚布缠着。把裹脚布打开,那脚丫子大小还没有我一个手掌大。

  除了大脚趾是伸直的,其余几个小脚趾。全部都压在脚底下。

  整只脚的形状又长又尖,我倒不觉得像金莲,反而像一个细长的坊线梭子。

  我看姥姥脚的时候。他已经是在弥留之际。

  倘若姥姥神志清醒,是万万不会让旁人去看他的脚。

  据母亲说,姥姥的脚,这辈子只给两个人见过。一个是太姥姥,一个是姥爷。

  在那个年代,女人的脚就是身体最隐私的部位。

  倘若被旁人随便看见,女人就会被打上不贞洁的名声,事态闹得大一些。女人要上吊以示清白的。

  就像无论《水浒传》还是《金瓶梅》,大多一上来就摸女人脚的,不是浪荡公子。就是采花大盗。

  西门庆不就是摸了潘金莲的脚背,两个人才勾搭成奸。

  在莫言的《红高粱》里,余占鳌也是摸了九儿的绣鞋,两个人才渐生情愫。

  反正,我是欣赏不来那种三寸金莲的美感。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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