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四百六十七章 周风之_随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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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站满人的传送阵一片空空荡荡,三分不舍与牵挂在眼眸中一闪而过。

  紧接而至,冰冷取代了一切其他情绪。

  “老树,这恐怕是我今生最后一次身穿神袍了,你也是,倘若你现在还后悔还来得及。”

  轻轻抬起右臂,宽大神袍在风中一舞,皇甫雅仙淡漠轻语。

  站在皇甫雅仙身后三米远的老树,收起满是皱纹脸上的浓浓挂念与不舍,恭敬而坚定的回答:“老奴永不后悔。”

  两个身影悄然消失在木楼顶端,不,也许是永远消失在这神秘而宏伟的神殿之中。

  传送总是很快。

  前一秒是天堂,或许下一秒就发现置身地狱。

  当白光在眼前快速消散后,热!还未来得及打探四周环境,扑面而至的热浪,成为孟小虎抵达金沙镇后的第一印象,汗水快速从全身毛孔疯狂渗出,这温度,简直如同置身于一个狭小且温度达到顶点的桑拿屋。

  “哈哈,这位想必就是前来接任的孟小虎大人,真是年少有为,幸亏有了你,我终于可以逃离苦海了,来,这是金沙镇布政使之印,从现在起就全权交给孟大人你了!”

  还未站稳脚跟,突然一个宏亮过头,震得耳膜极度不适的男声,在孟小虎站定位置的前方大声响起。

  定睛一看。

  一张粗糙黝黑,满脸凶相如同屠夫般的脸,就在前方十米远的传送阵边缘,特别引人注意的是,这张脸上两条呈交叉状,深深如同蜈蚣一般的伤疤,并且其中一道伤疤,深深陷入左眼,左眼紧闭凹陷,显然这只眼已经失明。

  周风之!

  只是一眼,这张脸就与皇甫雅仙所给资料中,特别提到的周风之联系了起来,绝对就是他,也就是孟小虎的前任,原金沙镇布政官。

  周疯子,这才是他这名字得来的真正原因,熟悉他的人都在背地直呼其疯子。

  不过这位五十余岁的中年男人,却压根不以为耻,反而以之为荣,甚至连本名也不再使用,完全用疯子的谐音重新自己给自己取了这个新名。

  说他是疯子,其实一点也不冤枉他。

  严格说起来,周风之曾经立下过累累战功,最大的战功,是在王,皇甫祥云年青的时候,一次几乎陷入致命围攻后,他手握一只大斧,背着奄奄一息的皇甫祥云硬生生连续三天三夜不眠不休狂奔了几千里,将皇甫祥云一路扛回安全区域,也就是说,他曾经是皇甫祥云的救命恩人。

  据传,他脸上这两条伤疤就是当时留下,发达后,他也并未想方设法消除,而是小心翼翼保留。

  但另一方面,周风之性格一直无比暴虐,甚至比野兽更嗜血,他的人生中杀人无数,而且有一大半死在他手下的人,其实根本与他没有多大仇怨,最让正常人无法接受的一次杀戮,是他路遇一个陌生人,这人与他擦肩而过时低声咒骂了一句,他就一路尾随其回家,并将此人全家上下,近百名家人全部活活劈死。

  当有人发现异常前往察看时,周风之杀了别人全家后居然一直没走,反而大摇大摆,满脸愉快全然不惧坐在鲜血满地,已经发冷僵硬的尸体中诡异微笑。

  最后经帝都其他权贵详细调查,证实,与他擦肩而过的陌生人,骂的压根不是他,而是半个时辰前与其有过节的邻居。事实真相一经公布,当年整个王朝一片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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